借助股權投資,是股權投資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熱點話題。通過股權投資的利潤進行適當的避稅,不僅可以使投資者獲得更好的收益,而且可以使方式符合玩法。
投資領域有很多大牛。有的人以自然人名義投資,有的用股份公司,有的用有限合伙人投資;就股權投資而言,繳納中小企業(yè)個人所得稅后,從未分配銷售收入(包括被投資中小企業(yè)從銷售收入中提取的赤字社保)中再分配股息的個人,是注冊塞舌爾公司的貸款、股息和儲蓄所得,應按20%繳納所得稅。
在稅收方面,個人投資和投資中小企業(yè)有什么區(qū)別?
以下以自然人投資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為例:
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資模式
例如:
投資項目A 1億,售出1100萬,投資收益1000萬,其間各項支出超過300萬;
投資項目B 5億,最后100萬賣出,投資虧損400萬;
因為是個人投資,所以此期間的費用不可抵扣,其他項目的投資損失不可抵扣。個人需要為個人項目繳納利潤所得稅
需繳納的股息稅為(1100萬-100萬)* 20% = 200萬;例如:
出售投資項目100萬元、1100萬元,投資收益1000萬元,期間注冊各類費用塞舌爾公司300多萬家;
投資項目D500萬,最后100萬賣出,投資損失400萬;同時公司還有其他費用300萬;
因為是公司,所以利潤和費用可以沖抵,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潤是1100萬-100萬-300萬= 700萬。
但考慮到項目D的虧損和公司的其他費用,公司前夜的具體利潤為700-400-300萬=0元,不需要在前夜繳納任何個人所得稅。
到目前為止,我國個人投資收益只考慮了賺到的錢的征稅問題,沒有考慮虧損問題;公司制度可以幫你解決個人自然人投資帶來的所有問題。
自然人投資項目的,個人承擔無限法律責任。如果項目由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順利避免公司因項目而帶來的進一步可能性
自然人不是中產階級審批制度,家庭和項目之間的投資收益和傷亡不能套利;公司的各種收入和利潤可以用虧損和費用來抵消,每個項目和每個合伙企業(yè)之間的收入和虧損也可以重疊。
一個自然人的投資,在前夜發(fā)生的虧損,不能抵消下一年的利潤。股份有限公司前夜的虧損可以在未來5個月內用于沖抵本年度的利潤,即虧損可以跨年度使用。
最后,塞舌爾注冊公司的資本收益分配給大股東時,單獨使用吳淞,投資收益通過費率轉出。綜合稅率不超過7%,比國稅高20%,節(jié)約13%。
更好的投資指令集和方法將極大地幫助管理者和企業(yè)家控制下一階段的支票流出、收入水平和稅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