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這樣的一句話,“商標是品牌最直接的體現(xiàn),品牌發(fā)展中,它是無聲的推銷員。”足可見商標的價值,對于企業(yè)來說,商標注冊刻不容緩。近日,商標局公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國省市縣商標主要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表如下:
前三個季度,我國的商標申請量就已經(jīng)突破了500萬件之多。
同時,這也意味著,對于之后申請商標的人們來講,又少了不少的商標選擇!
我國遵循商標申請在先的原則,也就是說: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對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申請在先是根據(jù)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日期來確定的,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因此應當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作為判定申請在先的標準。
所以說,你的商標注冊了嗎?你還在猶豫嗎?你的商標是不是在不經(jīng)意之間就已經(jīng)與你擦肩而過,被他人率先注冊了呢?